爱护孩子将与您的孩子一同成长
托儿所园长实时公开入托等候者名单,实行透明运营,想要使用托儿所的监护人可不受时间、场所限制地在线申请等候入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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儿童入托处理
※ 当属于保健福祉部令规定的残疾等级以上者是指以下各号者。
当属于「残疾人福利法施行规则」附表1规定的残疾等级中1级或2级者
当属于「残疾人福利法施行规则」附表1规定的残疾等级中3级的智力残疾人或自闭性残疾人中其他重叠障碍重复者
立即前往残疾人福利法施行规则(http://www.law.go.kr/)
※ 父母均工作的婴幼儿的适用原则与文件确认
原则上应为儿童父亲与母亲均工作(就业)家庭的子女
工作证明:父亲与母亲均提交以下文件时认定为工作
托儿所园长认真确认工作证明文件,必要时可要求追加证明文件(员工卡等)
研究生:在读证明
职业培训生:经历中断女性职业教育培训参与确认书•结业证(女性再就业中心长名义)、就业安全信息网求职登记证明(全国就业中心长、再就业中心长、自治团体等名义)中1份
※ 以托儿所入托日为准,求职登记至少应为3个月以上(文件上确认)
※ 「多文化家庭援助法」第2条第1号规定的多文化家庭婴幼儿确认文件
居民登记本副本(结婚移民者及入籍者在副本上记载)或家庭关系证明与外国人登记证复印件
Ex.) 3月新学期入托时,幼儿园在读状态的兄弟姐妹上小学时不当属于该情形。
※以入托日为准,兄弟 • 姐妹须为幼儿园在读状态